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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在沙灘上曬了一會兒太陽,就上岸到馬路上搭環海岸的公車,往東前進。在晚上要看海上火燄聲光水舞表演的Song of The Sea下車、買票(在聖淘沙唯一花錢買票看的表演節目,一人6塊新幣)。再走路到也是免費的動物樂園看動物表演,順便耗時間。
動物樂園表演秀雖然免費,但蘭花覺得挺精彩的。
有爛屁股猴子騎腳踏車、作弊的鸚鵡表演加法、觀眾狂摸大蜥蝪、貪吃的鷹與梟在觀眾間飛來飛去(川崎害怕的不得了呢)、很臭的哈士奇繞場、幾個小朋友抱兩三公尺長大蟒蛇……
表演結束,觀察還可以上前跟大蟒蛇、哈士奇、老鷹拍照。蘭花因此成功達成將大蟒蛇揹在肩上的願望。蛇皮冷冷的,很乾淨,很好摸哩!
下一個免費的景點,是亞洲大陸最南點。其實我有點懷疑它的真實性。途中遇到幾對新加坡的新人在外拍婚紗。
我們再搭環海岸的公車回到要看Song of The Sea的地方,在7-11買麵包、三明治、泡麵充當晚餐墊墊肚子,因為聖淘沙的餐館都很貴啊!等回新加坡本島後再找地方吃飯。
Song of The Sea在晚上7:40開始,不到7:00就已經開始排隊。當看到有人在排隊,就會從四面八方跑來一大堆人跟著排隊,似乎是人類的天性啊!一下子,隊伍就已經拐了好幾個彎。幸好我們排在挺前面的地方。
Song of The Sea是聖淘沙新的表演節目,結合在海面上的聲光、水舞,沙灘上的火燄、音樂,是不可錯過的表演。雖然它的吉祥物:魔鬼魚Oscar很醜,音樂劇的公主也很醜……
入場後,遠方海面還看得到橘紅色的夕陽,頭頂上則已經高掛月亮。在深藍色海上夜景裡,還有點點船燈閃爍。迎面吹來今天的第一陣涼風,浮譟的心情突然都變得閒適,等著迎接在新加坡的最後一個夜晚。
本團愛拍照三人組,蘭花、小鈴鈴、川崎在今天正式成立攝影社,社長為小鈴鈴。蘭花是代理社長,川崎是榮譽社長。攝影社在Song of The Sea座位坐定的第一件事,就是將相機調到夜拍模式,還彼此提醒不要開閃光燈,非常專業。
節目開始。五、六個青年男女跳舞進場,輪流唱著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度、中文、英文知名歌曲,象徵新加坡是個民族雜彙融合的國家。不過中文知名歌曲竟然是鳳陽花鼓,讓我們覺得滿頭烏鴉飛~
男主角是一個叫Lee的胖子,當其他年輕人在唱唱跳跳時,Lee都在旁邊耍憂鬱。最後被大家逼得唱出歌時,海面上打出的水霧中,就浮現醜公主的臉,但一下子就消失了。胖子Lee對公主一見鍾情,想再以歌聲吸引公主出來,結果出來的是魔鬼魚Oscar跟兩隻詭異的海洋生物。大自然果然是無奇不有啊!
魔鬼魚Oscar牠們告訴胖子Lee,公主被魔王抓住了,只有天籟般的歌聲才能拯救她(演出時講的是英文,大家姑且就看我的胡亂翻譯吧!)。
煞到公主的胖子Lee就努力的引吭高歌,結果居然把魔王、魔女都吵醒了!胖子Lee的歌聲真是害死人啊!接著就是震撼的火燄爆破秀。我們坐在中間都感受到火燄的熱度,坐第一排的人,腿毛一定被燒捲了吧~
魔鬼魚Oscar牠們在魔王、魔女去喝下午茶的時候,又跑出來教胖子Lee要感情投入,以全心全靈全意去唱歌之類的(我承認這段是我瞎掰的)。然後胖子Lee再度嚐試,果然有進步,海上開始精彩的水舞表演。
最後胖子Lee又唱了幾首,把醜公主從魔王的封印中救出來,抱得美人歸。
幾段精彩的水舞、雷射特效,蘭花都有錄影下來。如果部落格空間夠大,我很樂意放上來。大家會發現我在錄影時,鏡頭幾乎不動,那可不是用腳架,而是我有血有肉的手舉著的啊!
雖然蘭花翻譯得亂七八糟,但是這場表演真的很值得一看。
表演結束,觀眾一轟而散,因為他們要趕去搭只營業到晚上9點的纜車。而我們要搭的Santosa Express,就在Song of The Sea旁邊,都沒人跟我們擠啊!不過在大家都拿ezLink感應進車站時,門卻不打開。我們正在納悶且吵吵鬧鬧是不是要另外買車票時,車站的小姐走過來說要看一下我們早上買的纜車票。只要我們買的是來回票,就可以搭Santosa Express,不用另外買車票了。
空空的月台,空空的車廂,不用五分鐘,就悠悠哉哉的坐著最新的海上捷運,回到Vivo City。
Vivo City到港灣Harbour Front
要搭捷運回克拉碼頭,就必須走到Vivo City一樓,循著MRT的指標左轉右轉,自然就會找到港灣捷運站。
Central Mall
回到克拉碼頭,大家說好到Central Mall的超市買東西吃。
因為Central Mall有一大部份還在蓋,所以地下美食街很小。超市只有一間專門賣日本餅乾的,跟一間很像雜貨店的。不過我們還是買了泡麵、超好吃的馬來西亞起司圈餅乾回房間吃。
感覺我們這趟自由行在吃的東西上很節省,其實在規劃時根本不是這樣的。冒牌導遊蘭花可是在每一個點都安排一樣當地美食大啖,看得團員、小玲、蘭花學妹都驚訝我們能吃得下那麼多東西嗎?所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最後會演變成吃7-11跟泡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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